钉子户能强拆吗?日前,笔者有幸陪同律师一道与某征拆案件当地政府的领导及拆迁方负责人交谈了一上午。沟通中,拆迁方对“钉子户”及拆迁补偿问题的种种看法真实,反映出了征拆双方看待同一问题的不同立场和关注点,
楼房没有按时交工延期赔偿金怎么计算: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为格式合同,一般将延期交付违约金固定在万分之一的比例,该比例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和各省标准,购房者可申请法院进行修改提高违约金比例。
一处建造于2002年,距今已有18年之久的房屋,当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并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对此不服——建成时间久远的房屋也能
2021年1月13日,由众多业内权威法律院校及媒体联合发起的“中律评杯”年度法律服务案例评选活动揭晓了2020年度十大行政诉讼案例的评选结果。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3起征地拆迁领域案件成功入选。
村民住了10年的房子被认定为违建,执法部门作出限期拆违决定,法院判决:撤销限期拆违决定。村民胜诉了,然而一年后房子还是被偷偷拆除。这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事件经过梳理如下:
在征收拆迁中,老百姓介意的有时不仅仅是补偿低、安置差,更有着对祖宅、故土的一份情感和不舍。且在征收补偿政策日趋从严从紧的背景下,“拆迁致富”基本已是神话,人们也都能更加理性、客观地看待拆迁了。那么,如
住改非是什么?有哪些法规进行了定义,碰到这种情况时如果在补偿方面有九分应该怎样处理?征迁的时候碰到住改非时,首先应该考虑以下的问题第一个住改非是什么?第二个住改非补偿依据什么?第三住改非在实际过程中怎
2020年4月26日,某市Y区X村经济合作社及村两委联合针对W先生下发《宅基地使用权收回决定书》,以X村集体土地已经依法进行了棚户区改造、未签约搬迁村民严重影响全村回迁进程为由,决定收回W先生名下的宅
日前,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了52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展现了2020年以来国家层面对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绝对保护倾向和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的决心。这其中反映出的几个层面的问题颇值得
日前中办、国办公布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指出,将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具体而言,除北京、上海等超大型城市,成都、杭州等特大型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试行以经常居
2021年1月30日上午,北京当事人李某来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向闫会东、毕文芳律师送来一面锦旗,上书“大德行在 正法理明”。 “这两句是我睡梦中浮现出来的,想想觉得还挺好。”当事人笑说。 梦中所思,亦有真理。专业、德行、正气、明事理,正是法律从业者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与品德,也与在明所秉承的理念相契合。正是在这样的理念引导下,在明律师兢兢业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好端端的房子,突然面临限期拆除,想必很多被征收人都在遭遇类似困境时感到束手无策。尤其限期拆除决定书中对期限的规定,更是让部分被征收人如鲠在喉。如何破解这一困境,让一纸拆除决定变成“纸老虎”?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是如何帮助被征收人摆脱困境的。
导读:好端端的房子,突然面临限期拆除,想必很多被征收人都在遭遇类似困境时感到束手无策。尤其限期拆除决定书中对期限的规定,更是让部分被征收人如鲠在喉。如何破解这一困境,让一纸拆除决定变成“纸老虎”?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是如何帮助被征收人摆脱困境的。
四川成都的段女士因一套房产,被自家远房侄子陈某以房屋买卖的形式过户后迅速抵押,从而引发刑事报案和系列诉讼。在刑事报案未立案及立案后,段女士对陈某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发起了两起诉讼。结果成都两家法院对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相关的同一事实,作出了不同性质的认定和判决。一家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和判决引发段女士的接连上诉和抗诉;另一家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和判决,段女士与陈某均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21年1月30日上午,当事人李先生来到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向闫会东、毕文芳律师送来一面锦旗,上书“大德行在 正法理明”,表达对律师的感谢之情。
日前,《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全文发布,标志着每年都备受瞩目的中央一号文件再度聚焦三农工作。那么,这份包含26项具体要求的重磅文件究竟会对农村村民带来怎样的影响呢?
在征收拆迁和拆违领域中,限期拆除通知书是核心的处罚行为,而从其作出到房屋被拆之间,似乎并没有给予当事人以足够充分的权利救济期限和空间。那么,限期拆除通知书下达没几天就直接强制拆除房屋的做法真的正确吗?
日前,货拉拉司机涉过失致人死亡事件引发关注。据多家媒体23日报道,女子跳窗致死案中的涉案货拉拉司机被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事拘留。又有媒体曝出,涉案司机的家属透露,行程中司机曾因偏航状况与该女子发生争执。那么,目前警方“过失致人死亡罪”调查方向中的“过失”究竟指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