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在有关政策的带动下旧城改造的力度空前巨大。旧城改造工程既可以改变老百姓的生活居住环境,又可以有效地推动城镇建设。但是有不少被拆迁人却遭遇“越拆越穷”的窘境:到手的补偿无限缩水,拆迁补偿无法让被拆迁人在周围买房,改造后的生活水平明显下降,很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先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再以旧城区改建名义推动征收拆迁,如此做法下的征收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标准呢?“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否成立究竟应怎样考量?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艳律师就通过一起实践中的案例浅谈她对这方面问题的看法。
在征收决定公布后,征地拆迁即正式开始。如果不在补偿协议上签字,征收方则会向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若被征收人不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常常会处于被动地位。补偿决定作出后若想将其撤销,被征收人需要通过向法院起诉捕捉其违法点。
实践中,会出现这么一种情况,征收决定作出后,政府迟迟不作出补偿决定,有的评估时点和补偿时点相差数年之久。那么这种情况下,被征收人要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呢?
近年来,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以及因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少房屋遇上了拆迁。不少老百姓咨询在明律师,想知道住建局有强拆的权利吗?
在面临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很多人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许多人会考虑其中利弊,一旦选择了通过诉讼维权一定要坚持到底,那么拆迁官司怎么能到省里?应该如何起诉?
2023年,拆迁旧房如何处理?政府最新政策是什么呢?本篇文章,在明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当房屋都被纳入了拆迁的范围,在拆迁方与被拆迁人约定好拆迁补偿事宜后,房屋将会被征收。对于被拆迁人来说,除了关心房屋拆迁补偿外,还比较关心户口问题,因为户口有时会影响拆迁补偿,那么拆迁户户口没有迁移怎么办?对补偿有影响吗?
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得到上级部门的授权,城管并无权利直接强拆违法建筑,在实践中,存在城管强拆违法建筑的情况,甚至还有城管进入被拆迁人家中强拆的现象。对此,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
市区里的房子改造是房子的配套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且改善大家的生活,这是利民的好事,但是对于那些期待拆迁的人来说会有疑问,那么市区里改造好的房子还会不会拆迁呢?
众所周知,房屋被征收往往都是成片区性的,最少也是一栋楼宇。但是下文讲述的一个真实且特别的案例就是一栋楼只有一个单元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在拆迁项目中,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开发商、村集体等民事主体,未经被拆迁人本人同意都是无权强制拆除房屋的,这是“依法拆迁”所应遵循的最起码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山东省某村的张先生所在的村在2018年被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包括曾先生在内的当地村民积极配合,曾先生还是最早批次完成入户测量的村民。然而因为征收实施部门计算错误,致使张先生的房屋价值由30万余元被算成了21万余元。
对普通群众来说,房屋是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屋拆迁评估涉及到千千万万家庭的切身利益。而在征收拆迁过程中,评估报告又是房屋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重要依据,因此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当我们收到征收部门送达的评估报告时,应如何最大程度地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呢?我们将以案释法,通过具体的案例来识别评估报告中的违法点来进行权利救济。
近些年,在有关政策的带动下旧城改造的力度空前巨大。旧城改造工程既可以改变老百姓的生活居住环境,又可以有效地推动城镇建设。但是有不少被拆迁人却遭遇“越拆越穷”的窘境:到手的补偿无限缩水,拆迁补偿无法让被拆迁人在周围买房,改造后的生活水平明显下降,很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为了地区的规划与发展,会对一些旧房以及规划区内的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按照法律规定拆迁是要给予一定的补偿的,那么拆迁旧房如何处理?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各位被拆迁人遇到城镇改造不要慌,我们可以提前多了解一些城镇改造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遇到纠纷的时候及时联系律师维权。
要拆迁就必须聊到补偿问题,公平合理的补偿可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还能够体现行政机关的公信力。
城市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土地供应不足的情况就会产生房屋拆迁的需求,而被拆迁人在这时就会获得一些经济补偿,今天在明小编就来给大家仔细说说。
农村被拆迁人应该强化法律维权意识,多了解征地拆迁相关法律知识,积极维权,遇到不合理待遇的时候不要一门心思和征收方死磕。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在被拆迁人咨询律师时,律师总会说拆迁赔偿要合理,那么房屋拆迁赔偿是多少才是合理的?城市房屋拆迁应有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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