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土地征收

建成快20年的房屋,无证也是合法建筑?真未必!

摘要:一处建造于2002年,距今已有18年之久的房屋,当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并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对此不服——建成时间久远的房屋也能
建成快20年的房屋,无证也是合法建筑?真未必!

一处建造于2002年,距今已有18年之久的房屋,当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其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由,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并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对此不服——建成时间久远的房屋也能算违建?《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施行,能用来处罚2002年的建房行为吗?

建成快20年的房屋,无证也是合法建筑?真未必!

这一案件日前由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最高法认为,当事人未持有任何规划许可手续及房屋、土地的权属证明,且在当地1992年的房屋调查底册中查不到涉案房屋的信息。

虽然当事人主张房屋建成于2002年,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但房屋建造时正在生效的《城市规划法》第32条同样对个人建房的报建报批手续作了明确规定。

故按照房屋建造当时的法律,涉案房屋仍属于违法建筑,且其违法状态一直持续到被处罚前。建设时间并非认定房屋合法与否的唯一因素,还应考虑其他。

据此,最高法裁定驳回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事实上,1982年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和1984年的《城市规划条例》被认为是最早规定个人建房需报批的行政法规。想要按照“历史遗留原因”来确定无证房屋的合法性,房屋建成20年还不够,还得再久远一些才有可能。(王小明/文)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