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由此可见,拆迁谈判应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反映。其有监督与指导的职责,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被拆迁人想要进行拆迁谈判,首先,要守住自己的房子,只要被拆迁人没有和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且房子就还在自己的手上,我们就可以掌握拆迁谈判的主动权。除了不与拆迁方签订协议之外,我们还要防止拆迁方的强拆和偷拆。如果遇到这种非法强拆行为,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报警,并要收集强拆的证据。
其次,被拆迁人要对自己被拆迁房屋能够得到多少拆迁补偿要有了解,需要综合考虑房屋的面积、用途、位置、结构,以及周边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综合考量。然后,就是要在合适的时机要求合理的补偿,这个是个关键非常重要。因为拆迁方是希望拆迁项目加快推进的。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灵活掌握拆迁谈判中的火候,不要漫天要价,要适可而止。如果你一直拖着不签字,拆迁方可能会使用违法的手段来进行逼迁。
再有,如果被拆迁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启动法律程序来进行拆迁谈判。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可以进行以打促谈。对于违法点的利用和查找,需要被拆迁人具备整体的把控能力和专业的拆迁知识,所以被拆迁人可以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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