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行政诉讼中的先予执行制度。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诉讼中不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况作了更细化的规定。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公开审理原则做了更进一步的规定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增加了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规定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对于在征地拆迁类诉讼中十分常见的“既不立案也不出裁定”的现象做了规定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做了修改。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起诉期限做了规定。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起诉期限问题做了修改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原告的举证责任。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允许行政机关延期举证和补充证据的情形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证据种类问题作了修改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证据种类问题作了修改,其第三十三条规定,证据包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代理人资格问题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了修改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被告资格问题的规定有了较大变化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2014年11月1日修改的《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