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代理的侯某诉东港市人民政府不履行复议职责违法纠纷一案,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7)辽06行初68号判决书,判定东港市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复议职责违法,并在法定期限内对侯某行政复议申请履行相关法定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保障。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