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中,村委会的作用不容小觑,宣讲、登记、调查、通知、甚至到谈判、强拆的进行都不乏村委会的身影。
职位低、权力大、凌杂米盐却威风八面......
征地拆迁中,村委会当真有如此大的权力吗?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揭开村委会的神秘面纱!
1、村委会到底是做什么的?
神奇的村委会
村委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非百姓眼中的政府部门。
村委会成员并不脱离集体经济组织各项生产,工作补贴结合本村的经济状况以及承担的任务综合考虑发放。其职责包括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此外,村委会是村民利益的代表,与村民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村民公开,一般事项,可以按季度、月度进行按时公布,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且对真实性负责!
村民可以请求上级政府部门对村委会工作进行监督。如未得到妥善处理,村民有权通过诉讼要求乡政府继续责令村委会限期公开相关信息。
2、村委会有权征地拆迁吗?
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才有权力进行土地征收工作,村委会并不具有征地的权利。
如果村民发现村委会违法征地,可严正拒绝,并向当地的国土部门举报或申请查处。
实践中,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得益于与村民的紧密联系,以及长期的基层工作建立的威望。征地拆迁中,村委会常常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村委会可以谈判?
征地工作中,村委会并没有代表村民进行补偿谈判的权力。
补偿款由村委会统一去跟政府谈,告知村民等候村委会通知,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极为常见却并不合法。
无论是承包地还是宅基地都是大家的合法财产,村委会并没有权利处分!如已经处分造成侵害,可申请撤销。
村委会可以签订协议?
村委会既无权作为主体与村民签订协议,也无权代替村民签订补偿协议。
如果受到县及以上政府的委托,代理协议签订工作,那么村委会在和被拆迁人沟通签订协议过程中,需要主动出示委托协议。
如果没有委托协议,但仍作为协议主体与拆迁户签订补偿,我们可以明确提出拒绝。
需要指出的是,如出现征地拆迁相关争议,仍追究委托方即政府的责任,而不是村委会。这也是为什么不少拆迁朋友发现自己的补偿不合理,找村委会却表示与其无关。
村委会可以组织强拆?
作为民间自治组织,在征地拆迁中,村委会并没有权力实施强制搬迁和拆迁。
实践中常常遇到,村委会强拆房屋的情况,可以明确告诉大家,任何村委会对百姓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拆迁行为,都属于超出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拆迁户注意证据的搜集,寻求法律的救济。
村委会可以扣留征地补偿款?
村委的确有权扣留部分补偿款,主要的扣留款项为土地补偿费。
扣留比例各地标准不一,大多数省市在10%~30%之间,具体比例需查询当地相关规定。
不过,对于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分配,村民朋友有权申请村务公开。如果遭到拒绝,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申诉,或诉诸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现实中,村委会在农村生活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本是维护村民利益而建,侵犯村民权益的行为却时有发生。
我们应树立法律意识、监督村委会更加规范合法地为大家服务。如侵害已经发生,务必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回个人应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