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律师在和被拆迁人沟通的过程中,总会被拆迁人问到这样一个问题:我家房子被强拆了,但是没有补偿,征收方这样做合法吗?强拆的房子有补偿吗?实际上,强拆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司法强拆,另一种是违法强拆。
一、司法强拆的八种情况
1、宅基地的继承人没有继承资格
在农村,如果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那么这块宅基地是需要有人来继承的,否则就会被收回。继承宅基地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比如非城市户口,如果继承人不满足条件那么这块宅基地就会被强拆,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会被强制收回。
2、房屋面积超过规定
在农村,宅基地的面积都是根据户籍人口数量进行分配的,被拆迁人在建造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了,一旦面积超过规定就会被认定成违建,房子被拆了也不会有补偿的。
3、没有在有效期内建房
村民建造房屋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不是想什么时候盖房子就什么时候盖。村民在申请成功宅基地之后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开始建造房屋就会被认定成没有使用宅基地的意愿,宅基地也会被收回。
4、户籍内的人员全部死亡
如果家里人全部去世,宅基地就没有继续使用的必要了,很有可能被政府收回。
5、无证房、一户多宅
无证房和一户多宅都属于违建,将会被司法强拆且不予以补偿。但是部分村民的无证房和一户多宅是由于过去法律政策的原因没有办理齐全或者是继承原因,这种情况将不会被认定成违建。
6、危房
部分地区的房子由于长期无人居住或者没有及时修缮导致会对居住人和周围邻居造成安全隐患,这种危房就会被司法强拆。
7、擅自更改土地用途
在我国农村,每一块土地都有其土地用途的,不能随意更改,也并不是土地给村民了村民就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很多村民在荒废已久的耕地上面盖房子,很显然这种做法改变了土地用途,根据有关法律这种房屋就属于违建,拆除也不会有补偿。
8、拆迁期间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我国的拆迁的前提是符合公共利益并且这种拆迁是强制性的,拆迁人如果对拆迁过程或者拆迁补偿有异议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人拿到了合理的补偿又拒不搬迁,或者既不签字又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征收方有权向人民政府提起司法强拆。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这种强拆被拆迁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一般是根据安置补偿协议中规定的进行补偿。
二、强拆的流程
1、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2、对被征收人进行催告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人民法院审理
5、强制执行
三、违法强拆怎么申请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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