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对于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这一方面的管理不是十分严格,导致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征收方越来越猖狂,压低补偿、强拆、逼迁、骗签、断水断电断网断供暖等违法行为花样百出。很多时候被拆迁人是知道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方案是不合理的,也明白征收方的许多行为是违法的,但就是对他们束手无策,除了一直拒绝签字拒绝搬迁或者找征收方理论、抗议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在明律师知道,大家遇到此类问题时是十分焦虑、愤怒的,但这个时候一定要保持冷静,好好收集证据,让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帮助您,不要因为一步错导致后面满盘皆输,与合理补偿失之交臂。接下来,我们通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案例来了解一下房屋拆迁为什么补偿几百?以及如何维权。
在明案例
2017年,浙江省兰溪市政府对金女士家的房屋进行征收,本来金女士是十分开心的,觉得拆迁后自己的生活质量能够有所提升,但是征收方实际给出的补偿远低于正常的补偿标准,金女士觉得如果接受了这样的补偿那么自己今后的生活将无法保障,于是在和征收方再三协商都以失败告终的情况下,选择了拒绝签署安置补偿协议。然而,街道办却以金女士继承来的房屋不合法属于违建为由对金女士的房屋进行了强拆,并且事后又用各种理由欺骗金女士签下了补偿极低的安置补偿协议,最后仅拿到了几百的补偿。那么金女士所继承的房屋是否合法?街道办是否能作为征收主体?街道办是否有权力强拆?用哄骗的方式让被拆迁人签署安置补偿协议违法吗?金女士家的房屋拆迁为什么补偿几百?
带着这些疑问,金女士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杨在明律师,在杨律师的努力下,金女士一家终于通过诉讼获得了自己应得的补偿,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征收方在拆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兰溪市法院于2020年5月份做出(2020)浙0781行初20号《行政判决书》,以街道办在签订协议时未给予委托人选择权(房屋安置的选择权)和没有按市场价进行评估,签订协议存在显失公平情形为由,撤销了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律师建议
征收方在房屋拆迁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
1、拨打12345或者12348举报,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
2、向相关部门邮寄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相关部门以书面的形式公开与此次征收拆迁相关的文件。
3、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通过信访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4、联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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