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范围:东至尚书溇,南至龙横江,西至绍齐公路,北至鑫丰纺织。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1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35000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签约期限: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搬迁期限: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征收范围:东至东绸路,南至陆家溇溇底,西至环西路,北至农田。本项目需征收住宅约718户,非住宅约24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8.92万平方米。签约期限: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7日。搬迁期限: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征收范围:东至春天百货大楼,南至前观巷,西至后观巷39号,北至人民西路。本项目需征收住宅约100户、非住宅约10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17409.08平方米。签约期限: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8月21日。搬迁期限:2020年8月12日至2020年9月10日。
征收范围:东至鲁迅中路841号,南至塔山村村民房屋,西至塔山村村民房屋,北至乐昌苑。本项目需征收住宅7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640.26平方米。签约期限: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1日。搬迁期限: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14日。
征收范围:东至后桥头河,南至村道,西至镜水路,北至裕民路。本项目需征收绍兴市兴发印花化工有限公司区块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总征收房屋面积约7.22万平方米。签约期限: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7日。搬迁期限: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7日。
征收范围:东至大越路,南至浙东运河,西至半岛花园,北至凤林西路。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5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1.3万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最后确权数据为准)。集中签约期限为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20日。搬迁腾空期为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4月5日。
第二十八条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补助和奖励标准,由市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确定,每年度公布一次。第二十九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莆田市涵江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各地区)
涵江区卓坡前沟片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位于涵江区涵东街道卓坡社区。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莆田市涵江区石庭第二中心小学建设项目,位于涵江区江口镇丰山村、石东村。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涵江区PH-1912地块收储建设用地项目,位于涵江区梧塘镇溪游村。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涵江区PH-1911地块收储建设用地项目,位于涵江区梧塘镇溪游村。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涵江区PH-1910地块收储建设用地项目,位于涵江区梧塘镇东福居委会、漏头村、新丰村。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涵江区PH-1909地块收储建设用地项目,位于涵江区梧塘镇东福居委会、漏头村。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