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为加快推进东浦古镇(黄酒小镇)地块建设,着力打造全国著名黄酒文化特色小镇,提升周边环境,实施房屋征收。越城区人民政府在2020年11月20日公布《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绍越政征字〔2020〕15号)。
征收范围:东至东绸路,南至陆家溇溇底,西至环西路,北至农田。本项目需征收住宅约718户,非住宅约24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8.92万平方米。签约期限: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7日。搬迁期限: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绍兴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0日
另附: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