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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东至尚书溇,南至龙横江,西至绍齐公路,北至鑫丰纺织

摘要:征收范围:东至尚书溇,南至龙横江,西至绍齐公路,北至鑫丰纺织。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1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35000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签约期限: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搬迁期限: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东至尚书溇,南至龙横江,西至绍齐公路,北至鑫丰纺织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为加快推进东浦古镇(黄酒小镇)地块建设,着力打造全国著名黄酒文化特色小镇,提升周边环境,实施房屋征收。越城区人民政府在2020年12月16日公布《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绍越政征字〔2020〕16号)。

  征收范围:东至尚书溇,南至龙横江,西至绍齐公路,北至鑫丰纺织。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1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35000平方米(含未经登记建筑)。签约期限: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8日。搬迁期限: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25日。

  绍兴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7日

  另附:

  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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