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提升鉴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环境质量,实施房屋征收。越城区人民政府在2021年1月22日公布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
征收范围:东至夏家湾河,南至萧曹运河,西至白塔山,北至104国道。本项目需征收非住宅2户,总征收房屋面积约18万平方米(含未经登记房屋面积)。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20日。
绍兴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2日
另附: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