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绍兴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为顺利推进亚运会棒(垒)球场馆建设,打造以棒(垒)球运动为特色的未来社区,促进越城区、柯桥、镜湖融合发展,越城区人民政府在2020年5月8日公布《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绍越政征字〔2020〕4号)。
征收范围:东至后桥头河、南至村道、西至镜水路、北至裕民路。本项目需征收绍兴市兴发印花化工有限公司区块范围内的非住宅房屋,总征收房屋面积约7.22万平方米。签约期限: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7日。搬迁期限: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27日。
绍兴市房地产管理中心
2020年5月8日
另附: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