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 拆迁新闻

山东平度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平拟征公告〔2022〕5 号

摘要: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平度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山东平度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平拟征公告〔2022〕5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平度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 1 用于新建李园街道水沟子安置区北侧道路(常州路至郑州路段)工程项目

  建设,地块 2 用于新建李园街道里半庄片区西侧道路(南京路至天津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地块 3 用于新建李园街道西马家沟安置区东侧道路(规划西安路至规划延安路段)工程项目建设,属于《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 1 位置范围:新建李园街道水沟子安置区北侧道路(常州路至郑州路段)工程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园街道水沟子村。 用途:城镇道路用地。

  地块 2 位置范围:新建李园街道里半庄片区西侧道路(南京路至天津路段)工程项目范围内。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园街道里半庄村。 用途:城镇道路用地。

  地块 3 位置范围:新建李园街道西马家沟安置区东侧道路(规划西安路至规划延安路段)工程项目范围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李园街道西马家沟村。 用途:城镇道路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

  〔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平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1 个区片,一级区片补偿 105 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26 号)规定执行。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由平度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 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被征收土地村庄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平度市人 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 10 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瑞支 ,联系电话:0532-88377798。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 9 日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