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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政府征收沙滩坪村集体土地0.4127公顷,已获得陕西省政府同意

摘要: 陕西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2月24日同意绥德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征收绥德县石家湾镇沙滩坪村集体土地0.4127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绥德县政府征收沙滩坪村集体土地0.4127公顷,已获得陕西省政府同意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2月24日同意绥德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征收绥德县石家湾镇沙滩坪村集体土地0.4127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

  绥德县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四至界限

  征收土地位于石家湾镇沙滩坪村、征收面积共计0.4127公顷。四至界限以《绥德县2021年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所属图表为准。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

  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陕政发〔2020〕12号 )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榆林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榆政办函〔2018〕499号)文件,征收土地总面积0.4127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31.2864万元,征地拆迁费用综合标准为72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倍数及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安置方式以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特此公告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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