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平拟征公告〔2022〕6 号
为保障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度市人民政府 研究决定,现发布征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同和街道万汇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上述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管 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种征收情形,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范围:同和街道泸州路以西、规划昆明路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和街道李戈庄村、中辛庄村。 用途: 工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文件公布的平度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 1 个区片,一级区片补偿 105 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26 号)规定执行。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由平度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被征收土地村庄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平度 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 10 个工作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瑞芝 ;联系电话:0532-88377798。
平度市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