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律师宋姣律师代理的西安张某、吴某、张某不服西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经西安铁路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作出撤销西安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市政复不受字【2017】835号《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处理结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