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襄阳市葛先生、石先生复议襄阳市国土资源局撤销告知书一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经审理于2018年11月5日作出鄂土资复[2018]36号(决)《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襄阳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襄阳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关于“征地范困勘测定界图”的答复内容,责令襄阳市国土资源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依法重新作出答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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