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时,被拆迁人总会遇到各种各样复杂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今天,在明律师为大家解答一下“农村拆迁需要登记吗”这个问题。
一、补偿登记有什么用?
补偿登记是用来调查清楚被拆迁人土地和房屋的权属问题、被拆迁房屋内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情况等,记录需要补偿的房屋以及优惠政策。通常情况下,农村拆迁补偿登记是在征地拆迁公告发布之后进行的,征收方在从房屋登记机构调取房屋信息后,进一步调查并登记,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并上报给市、县级政府,政府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也就是说被拆迁人只有在看到公告之后才能进行这一步。如果被拆迁人所在地区的政府还没有发布征收公告就开始进行拆迁登记,那么被拆迁人是有权利拒绝的。
二、农村拆迁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土地权属证书,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的。
2、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的副本
3、个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三、农村拆迁调查登记的结果都在哪里公布?
一般会在调查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张贴在村委会公告栏,被拆迁人也可以去您所在地区政府官网查阅详细信息。如果都没有看到,那么被拆迁人可以申请信息公开。
四、农村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1、发布征地拆迁公告
2、听取被拆迁人意见,召开听证会
3、办理补偿登记
4、确定评估机构
5、入户评估
6、出具评估报告
7、协商补偿方案,签订补偿协议
8、协商不成,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
9、被拆迁人搞“三不”,或将面临司法强拆
五、农村拆迁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
1、省政府能否化整为零将单个建设项目所需集体土地拆分不同批次进行征收。
2、以信息公开程序确认区政府未经批准违法征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赋予了被拆迁人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实际上,在征收过程中政府是有义务主动公开的,但是如果政府没有公开拆迁信息被拆迁人也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果政府拒绝被拆迁应该联系在明拆迁律师进行维权。
3、注意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的有效性,根据《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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