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被拆迁人房子或者商铺平时好好的没人通知哪里有问题需要整改,可是一到拆迁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征收方言之凿凿列出有关政策,被拆迁人的房子就会被认定成违建并且基本上都难逃被强拆的命运。
实际上,大部分被拆迁人的房子不是真的违建,而是征收方为了节约拆迁成本、加快拆迁进度、逃避应当履行的责任制造的“假象”。征地拆迁法律是极为复杂难懂的如果不是学法律的,很少会有人专门学习、了解这些,所以面对突如其来的以拆违代替拆迁,大家都会手足无措。这时候征收方再以“照顾被拆迁人今后生活”的名义给被拆迁人发放极少的补偿,大部分人都会欣然同意的。
在以拆违促拆迁时,征收方通常会以证件不齐全、房屋属于危房、一户多宅等借口判定违建。但是这些问题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却没有人追究,有的是历史法律不健全造成的、有的房子仅仅是一点小瑕疵并不影响正常使用、有的房屋是继承问题导致的还有的是由于政府不作为迟迟不给被拆迁人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以违建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到底怎样的房子算违建,小编给大家梳理一下。
1、没有按规定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或者已经获得许可证但是建筑物的位置等与证件上要求的不一致;
2、擅自改动房屋的结构、面积等或者擅自改动房屋的用途;
3、没有经过批准就临时搭建的临时房屋,或者到了规定时间没有将房屋拆除;
4、将公告场所或者公共设施等用地据为己用、搭建房屋的;
5、非法占有土地进行建造的。
看完以上五点,如果您家的房屋是违建也不要掉以轻心,因为根据有关法律,拆除违建也是要按照制定的程序来进行的:
1、征收部门到制定地点立案;
2、有关部门实地勘察,调查取证;
3、对您家的房屋是否是违建作出认定;
4、下达停建、限期拆除等指令并公告;
5、下达强拆决定书;
6、下达催告通知书;
7、被拆迁人若拒不搬迁也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将被强拆。
因此,如果您家被认定车违建并且您对这个结果不认可,应该立即联系在明律师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如果在此期间征收方对您家强拆甚至威胁到您和您家人的人身安全,可以依法申请赔偿。
在明案例
案情简介:
孙某等人在北京市昌平区某镇某村拥有房屋。2009 年孙某等人参与投资设立了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并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该公司的企业住所是上述房屋所在地。孙某等人多年来一直开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约定缴纳土地租金。2020 年 9 月 13 日,镇政府向孙某等人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认定孙某等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责令孙某等人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 12 时前自行拆除,2020 年 9 月 19 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2020 年 9 月 21 日,镇政府对孙某等人房屋进行了拆除。
案件结果:
镇政府对孙某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并且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时未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公告,该行为构成程序违法。确认镇政府对孙某房屋强行拆除行为违法。
专业解读: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镇政府是否依法具有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以及在执法程序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镇政府对房屋实施强制拆除,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并且,镇政府在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时未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公告,实施的强制拆除未通知孙某到场且未给予其清理建筑材料残值的机会等。因此,镇政府强制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已经构成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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