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您家的房屋被认定成违建这件事存疑,并且不甘于接受征收部门给您的安置补偿方案,不妨看看这篇文章,或许会对您有所帮助!
怎样才能算是违建?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但是在我国农村,不少老百姓的房子由于历史原因、过去的法律制度等问题并没有齐全的手续,这类房屋也经常被有关部门认定成违建。这些问题并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够解决的,征收方在拆迁时应该溯及过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更不能让老百姓背法律制度的“锅”。
合法房屋被征收方认定成违建并且拆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如果您家有以下四种情况其中之一就可以要求赔偿:
1、征收人员对被拆迁人的房屋实施强拆的过程中损坏了屋内物品的;
2、征收方因未按照法定的征收流程,拆违事发突然,导致被拆迁人财物受到损失;
3、征收方擅自收走拆违的建筑材料,被拆迁人协商后仍拒绝归还;
4、征收部门没有充足的证据表明被拆迁人家的房屋属于违建的。
想要获得补偿,被拆迁人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1、在拆迁前清点好自家物品,比如家电家具的型号品牌、屋内装潢还有房屋的外观等,最好用拍摄的方式记录下来,提前转移好房产证等重要证件以及贵重首饰;
2、收到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启动司法程序;
3、如果您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文件后的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征收方强行拆除违建的行为已经发生,被拆迁人可以索要哪些补偿呢?
1、征收方擅自处理建筑材料的补偿;
2、房屋内物品损坏的补偿;
3、被拆迁人因拆违导致无处安置,需要寻找新的住所的搬迁补偿、安置补偿已经拆迁补偿;
4、如果征收方威胁到了您和您家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强拆导致您家饲养的家禽死亡,也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下面我们来看看在明律师是怎么做的。
案情简介:
潘某的房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某区某镇某村,2020 年 4 月 26 日,潘某房屋所在地被划入征收
范围,但未有征收方与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2020年10月21日镇政府向潘某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搭建)的告知书》,潘某认为,镇政府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搭建)的告知书》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程序违法,而且此地存在征收行为的前提下,强拆房屋,涉嫌以拆违促征收,应予以撤销。
案件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判决撤销被告镇政府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向潘某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搭建)的告知书》。
专业解读:
镇政府在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搭建)的告知书》前,未向潘某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
依据,也未听取潘某的陈述、申辩,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且超越了其法定职权,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依法应予撤销。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怎么提高违建拆迁补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