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签约后多久开始办理拆迁手续?”这是很多被拆迁人经常问在明律师的一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在明律师今天就帮大家分析一下。
一、拆迁手续办理流程
1、开发企业通过规划局提供的土地范围、位置、使用性质等了解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相关公建配套设施要求。
2、国土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开发企业由此获得土地开发权。
3、开发企业和国土局签约。
4、开发企业向规划局申请建设工程选址并获得《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5、开发企业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申请》冻结申请。
6、开发企业提交发改委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等材料。
7、有关部门自收到申请后30日内完成审查,若开发企业符合条件即可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房屋拆迁公告》。
8、冻结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冻结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房屋用途的房屋和土地,冻结租赁房屋,一般是在7日内作出冻结决定。
9、和被拆迁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10、没有协商一致并且不能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11、对裁决不服的,被拆迁人可以联系在明拆迁律师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2、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拆或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拆。
13、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未搬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二、拆迁签约后多久开始办理拆迁手续?
拆迁签约后,一般需要10-15个工作日才能开始办理拆迁手续。
三、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需要注意什么?
1、阴阳合同,被拆迁人一定要拿到合同的原件,而不只是复印件,最好在签约的时候录音录像,确保万无一失。
2、不少征收方利用政策和政府的威望或者用在被拆迁人体制内工作的亲朋好友对被拆迁人施压,让被拆迁人不得不签字。
3、签约安置补偿协议必须明确补偿方式、补偿内容、补偿支付期限、安置房面积、安置房位置、安置房楼层和朝向、违约责任等。
4、不要签署空白协议,不要听信口头协议,更不要把自家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营业执照等重要证件的原件交给任何人。
5、明确签约主体,像是个人、街道办、村委会、居委会都是没有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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