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扩建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是不少被拆迁人由于对高速扩建拆迁房屋补偿不了解导致少拿了很多补偿......实际上,类似的情况数不胜数,被拆迁人一定要对征地拆迁相关法律知识有一定的了解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高速扩建拆迁房屋补偿内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要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涉及到农村村民住宅的,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遵循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高速扩建拆迁范围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不少于8米;城市郊区,不少于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不少于12米;其他地区,不少于15米。
三、被拆迁人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应该注意的问题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需要确认好补偿的金额、补偿支付时间。
2、选择产权置换的被拆迁人需要注意协议内是否明确安置房的位置、面积、格局、朝向、楼层、是否带电梯、交房时间等。
3、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4、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6、其他条款。
7、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产权置换补偿或者货币补偿。
四、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但是高速的扩建影响到自家的生活了怎么办?
如果确实不属于征收范围,但是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公路建设的原因,自己的房屋受到了损害,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比如申请加固防撞护栏、安装隔音屏等,同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五、高速扩建拆迁房屋补偿原则
1、先补偿后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中,先补偿、后搬迁都是铁打的征收原则,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违反,一旦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即征收方先征收、后补偿,那就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禁止强拆、逼迁、骗签等行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3、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效期
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责令相关部门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时,一般需要在60日内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被拆迁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那么可以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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