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中的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被征收土地后的生活来源给予的一种生活性补偿,因此,该项补偿归土地承包权人。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凡是被征收土地的承包权如果同意本集体组织确定的统一安置方案,安置补助费有集体组织统一安排失地农民生活。只要被征收土地权人明确表示放弃集体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应直接发放给被征收土地承包权人。
对于广大农民而言,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失去土地以后的生活保障,那么征地后的养老保险就是被问得最多的问题,保险是征地安置补助的一项。所以征收部门需要给村民买保险,国家对于土地被征收或者全部被征收的农民,建立了专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能够每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让农民生活无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则是对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在原有的养老保险基础上,又一次补贴。但是并不是所有失地农民都能享受保险待遇。首先,如果是非依法征地导致失去土地的农民,不属于失地农民,不能参加保险。其次,农民自己将承包地出租、转租的,不属于失地农民,不能享受保险待遇。最后,失地的农民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享受了城镇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的,不能参加失地保险。
以上是征收土地安置补助费的介绍和失地农民的保险情况,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