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所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得到这些补偿,并且,有些地方政府会制定奖励补助办法,对被拆迁人给予配合拆迁的奖励和补助。
那么什么样的补偿才是合理的呢?根据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标准不得低于决定征收公告之日与被拆迁房屋的同类型房屋的市价,而且要保证被拆迁人在拆迁后的生活水平不能低于之前的水平。
拆迁补偿的标准根据当地政策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制定,在拆迁前,由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具体金额,遵循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所以我们要注意的是,只有当收到了拆迁补偿时,才可以同意拆迁,不要因为有人说先拆有什么什么好处,就草草同意拆迁,最后伤害自身利益。
以上就是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有关内容,作为被拆迁人,我们要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如果您遭遇不合理拆迁,请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