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锦国土资复字[2015]0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由:行政撤销
审理机关:锦州市国土资源局
案件类型:信息公开申请胜诉案
审结日期:2015年8月18日
案情简介:
李某在北镇市某村拥有合法房屋,因鼓楼西北侧区域房屋征收项目需征收李某的房屋,作为被拆迁人,李某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土地征地批准文件、征地红线图、征地补偿方案等资料,但市国土资源局并未提供相关资料。
案件结果:
经过审理后,判决市国土资源局对李某房屋土地征地文件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行政公开,撤销李某房屋所在地征地红线图,并勒令市国土资源局30日内重新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
专业解读:
市国土资源局在对李某申请公开的集体土地征地红线图,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进行答复。故可认为所谓“征地红线图”涉嫌违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