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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能出租还能入股?具体操作要求有了!

摘要:​日前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引起了农民朋友们的高度关注。新规提及了出租和入股两种主要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那么农户究竟该怎样具体操作呢?直接与受让方签订书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就行了吗?
农村土地经营权能出租还能入股?具体操作要求有了!

日前农业农村部最新发布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引起了农民朋友们的高度关注。新规提及了出租和入股两种主要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那么农户究竟该怎样具体操作呢?直接与受让方签订书面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就行了吗?

《办法》中指出,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那么村集体能否作为发包方与受让方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呢?新规明确,承包方可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此时流转合同应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受托人签订。也就是说,在无书面委托的情形下,村集体或者村委会是无权擅自作主流转农户的土地经营权的。
在土地经营权流转中,发包方应当对流转情况办理备案,并报告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

流转合同的统一格式文本由乡(镇)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供,并指导双方签订。

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县级以上政府需进行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受让主体与承包方协商后先签订流转意向协议书,通过有关审查审核后才能签订正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土地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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