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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这4条黄金应对法则,拆迁袭来心不慌!

掌握这4条黄金应对法则,拆迁袭来心不慌!
导读:没有几个被征收人愿意当“钉子户”,也没有几个人能够听闻“强拆”而不色变。大部分被征收人求的只是一个合理补偿安置结果,并不想因为征迁招惹是非,直至看着自己辛苦积攒的家业顷刻间化为一片瓦砾废墟。此外,不少被征收人也担心,房屋被强拆以后,协商合理补偿安置的基础将不复存在,丧失谈判优势。所以,当被征收人受到强拆威胁时,有的人选择妥协签字,有的人选择坚守死扛,有的人选择委托专业律师帮助理性应对,也有极少数人选择以暴制暴。本文结合多年实务操作经验,整理了4条黄金法则,帮助纾解被征收人的强拆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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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法则一:读懂强拆合法性


强拆无儿戏,没有谁能够说强拆就强拆。


如果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拆的前提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针对房主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且补偿决定已经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认合法有效,或者六个月内未经复议、诉讼而具有执行力。


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强拆的前提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针对房屋作出了责令交地决定。同样责令交地决定已经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认合法有效,或满6个月非诉确定执行力。

只有前述两种情形下的强拆,才是合法强拆。反之,则属于非法强拆,被现行法律规范、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强拆行为人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为其违法行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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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法则二:及时报警,以暴制暴不可取

征收补偿安置归根结底是一个财产纠纷,完全可以通过博弈论协商解决争议。如果面对非法强拆时以暴制暴,轻则被治安管理处罚,重则触发刑事责任身陷囹圄,不但破不了强拆危局,还可能留给家人和自己无尽的懊悔。

因此,当非法强拆行为发生时,房主需要克制一时的激愤心情,不与拆除施工人员发生正面冲突,及时报警理性应对。


报警的意义在于:人民警察不但有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义务,其出具的出警记录等材料还能帮助房主获取和固定证据,为后续救济行为提供证据支持。


有的被征收人可能会顾虑警察不作为。实际上,公安机关执法的相关法律规范相对完备,对于公民报案,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及时调查处理,制作受案回执单并交与报案人。

如果公安机关不出警,或者出警后不依法进行处理,则构成违法不作为或不当履行职责,报案人也有依法救济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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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法则三:保留证据是关键

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收集、保留好证据,证明强拆前房屋的原貌、强拆的经过,就可以做到事后“追责”而非事中“拼命”。具体来说,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提前将房屋原状进行清晰的摄影摄像:一要对房屋由远及近拍摄进行全景拍照,反映大体轮廓、结构构成、具体位置(可找有标志性的建筑物、构筑物作为参照);

二要对房屋内部结构、室内装潢等逐一进行完整拍摄,注意细节呈现,以便通过视频、照片高度还原房屋室内、室外的实际情况,在后续诉讼、赔偿环节更好地估算财产损失价值。

②提前将房产证件和其他贵重物品、高价值物品、非日常生活用品的财物以及相应的购买凭证进行转移。

实践中的非法强拆赔偿案件,往往原、被告双方都不能充分举证证明财产损失情况,法院只能结合原告主张、在案证据以及运用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判定赔偿范围、赔偿标准。

像电视、电脑、冰箱、洗衣机、桌子、柜子、沙发、床、茶几等合理的日常生活用品赔偿通常能得到支持,而像价值较大的金银珠宝、古董、玉玺、珍珠、玛瑙、青瓷、现金、黄金、银元、字画、文物等非日常生活用品的财物,除非房主能够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这些财物在拆除现场客观存在以及各自具体价值,一般很难得到支持。

③强拆过程中,应当在房屋周围距离适中的隐蔽处,对强拆经过、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拍摄内容涵盖人员规模、挖掘机械数量、被拆迁房屋正在遭到毁坏性拆除等画面,并应重点特写穿着制服的人员、现场指挥的人员、能识别身份的征收搬迁实施人员、现场车辆的车牌号等,尽可能高度还原强拆行为的主体、经过。

④前述摄影摄像要能够反映拍摄时间,一方面可以将拍摄设备设置好时间,另一方面可以在拍摄过程中通过相关的报纸、新闻等信息来证明,还可以通过使用一些APP来固定拍摄时间、地理位置,越系统、越全面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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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法则四:6-12个月内及时起诉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强拆行为发生后,可以结合强拆现场证据、征收项目相关资料找到相应的行政机关作为责任主体,此时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行政赔偿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至12个月。

有的被征收人基于种种考虑,选择通过信访、举报、找领导等方式讨说法、要结果,不但问题拖延很久得不到解决,还容易错过法定的起诉期限,导致救济无门。这是被征收人一定要竭力避免的。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我们要对法律充满信心。懂法,且会用法的被征收人相对较少遇到肆意妄为的强拆行为。如果在补偿安置协商过程中受到了强拆威胁,切莫慌张,应当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应对指导,不至于自己权利被侵害后诉诸无门。当然,如果补偿安置争议较大,则应未雨绸缪,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为协商谈判提供良好的基础。不要等到临近强拆才走法律程序,以免风险、难度双向加大,错过最佳争议解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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