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马鞍山市孙女士诉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地决定一案,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9)皖0504行初4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4月15日作出的马自然资规(2019)41号责令交出土地决定。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特此公告!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