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江西省南昌市李某诉东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经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作出(2017)赣01行初116号行政判决书,撤销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2017年2月28日作出的东征补字[2017]第19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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