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肖卫红律师代理的刘某、日某诉肥城市人民政府、肥城市人民政府仪阳街道办事处拆迁违法一案,经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17年12月8日作出(2017)鲁09初57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肥城市人民政府仪阳街道办事处对涉案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强制拆迁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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