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温州市陈女士、陆先生诉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拆迁违法案,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1月2日作出(2018)浙0302行初164号行政判决,确认被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南汇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12月15日强制拆除原告陈某某、陆某于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上田村上田东路56号房屋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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