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鞍山市杨先生诉鞍山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查处职责案,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辽03行终239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海城市人民法院(2018)辽0381行初字14号行政判决、撤销鞍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7月8日作出的《关于对杨XX的答复》、责令鞍山市国土资源局于20日内对杨XX的查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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