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马丽芬律师、闫会东、毕文芳律师代理的吕某诉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解危通知上诉一案,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8)京01行终78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行初6号行政判决;二、确认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2017年11月14日作出的《关于海淀区魏公村小区11号楼3门6号房屋立即解危的通知》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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