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由本所纪召兵律师代理的湖州市今盛红木家具总厂诉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行政强制纠纷一案,经安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于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作出了(2016)浙0523行初10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政府于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强制拆除原告湖州今盛红木家具总厂厂区内房屋的行为违法,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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