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法律上关于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也就是说农村的征收拆迁,整体呈现出“无法可依”的状态,这就直接导致被拆迁农民的房屋土地面临巨大风险。但同时,也给了农村被拆迁人维权的更大操作空间。
而在实践中,农村的拆迁补偿标准更多以地方的征收拆迁政策为补偿依据。这里要把握的原则是:
一、必须以“市场价”进行补偿。
二、保证被拆迁农民不低于原有生活水平。
三、必须先补偿,再搬迁。
上述原则被拆迁人衡量自己的拆迁补偿是否偏低的标准。也即地方的征收补偿政策制定的补偿标准必须符合上述原则,否则侵害到被拆迁农民利益的,被拆迁人是可以提起相关的复议、诉讼程序进行救济,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
因为各地方的市场环境以及政策的不同,补偿标准自然是有所差异的。对此,在明律师告诉大家可以通过向相关单位申请信息公开,查询地方的征收拆迁补偿方案。在方案中,有对本地区征收拆迁的范围、补偿标准、具体的补偿额度以及补偿方式等,有详尽的规定,被拆迁人据此可以知道自己地方拆迁的补偿标准,进而估算拆迁方对自己的补偿是否是合理的补偿。
值得一提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第十二条第二款中规定: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上述有提到目前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但随着征地拆迁范围的扩大,最高法对部分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做了司法解释,即如上述规定所说: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简单点说,就是被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实践中就是城中村、棚户区等地方),依照国有土地的补偿价格进行补偿。
这对集体土地上的农民来说无疑是好的消息,据此可知,国家正逐步推进提高集体土地上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虽然目前还没有系统的作出法律规定,但已经有部分集体土地上开始试行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价”的政策了。因此,对集体土地上征收拆迁补偿的保障正日益完善,被拆迁人如果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补偿不合理,一定要及时聘请律师,进行相关的维权救济。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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