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被拆迁人的房屋遭到征收方违法强拆,被拆迁人真的就束手无策了吗?实际上,被拆迁人是可以充分利用法律赋予他们的救济权利来维权、要求强拆机关赔偿被拆迁人的损失的。
1、收集证据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强拆时,应该第一时间用手机原相机或者摄像机拍摄下强拆过程,包括强拆人员的长相,并显示拍照时间和地点。然后拨打报警电话,让警察到达现场保护您和您家人的人身安全,也可以在警察的帮助下确认强拆主体。
2、保存重要文件
比如产权证、宅基地证、营业执照、纳税票据、家具和家电的购买发票都是重要材料,一旦发生强拆,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这些向强拆主体索赔。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我们可以知道,被拆迁人在申请赔偿的时候可以在违法行为确认的同时一并提起赔偿请求,也可以在确认征收方的违法行为之后再提起赔偿。
4、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拆迁人可以提起房屋、屋内物品、停产停业、租房租金、房屋装修、临时安置补偿、搬迁费、奖励费、神损失费、误工费、人身损害赔偿及名誉损失等方面的赔偿。
5、联系专业律师协商、提起诉讼
职位:主办律师
师从行政诉讼知名律师杨在明,从事征拆业务多年。擅长解决群体性征迁纠纷,承办过多起数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征拆案件,具有丰富的征拆业务实战经验。在检察院学习期间,撰写了多篇专业文章并参与省级法学会的课题研究,对刑事案件也有独到的见解和思路,曾办理多起有影响的刑事案件。
典型案例
代理温州戴女士的案子胜诉后,被“第一财经资讯”报道(《温州瓯海工业园区征拆纠纷调查,企业为何能告赢当地政府》),网上综合阅读量逾百万。
文章
《行政允诺中企业法律风险的实例分析——以招商引资为视域》
《集体土地参照国有土地补偿之物权法逻辑》
《房屋征收决定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节点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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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对征地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受理,该如何诉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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