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自家房屋遭到强拆的时候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报警,警察的到来虽然不一定会阻止强拆的进行,但是会很大程度上保护被征收人的人身安全。因为绝大多数强拆都是发生在被征收人一家熟睡之际,在被征收人一家毫无防备的状态下,征收方将他们强行拖拽出屋子,限制人身自由,连同房屋内的家具、电器设备等一并销毁,完全不给被征收人反应的时间。征收方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被征收人的利益,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向征收方索赔,拿回自己应得的部分。
被征收人在维权的过程中一定要关注这样的一个问题:房屋强拆行政赔偿多少时间诉讼有效?房屋遭到强拆,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依法维权,但是提起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并不是被强拆后隔个十年八年的依旧可以提起诉讼,除非被征收人具有法定的延期原因。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带大家了解一下房屋强拆行政赔偿多少时间诉讼有效?
行政赔偿的诉讼有效期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被征收人申请国家赔偿的有效期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起诉期限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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