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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就补偿协议没达成一致,政府可以强拆吗?

摘要:在房屋拆迁中,拆迁就补偿事宜长时间没有达成一致的现象是非常常见的,毕竟拆迁涉及被拆迁人的利益及国家的利益。但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有的被拆迁人与拆迁方通常会持续一段时间的冷战,那么拆迁双方就补偿协议没达成一致,政府可以强拆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真实的案例。
拆迁就补偿协议没达成一致,政府可以强拆吗?

  【案件情况】吉林省长春市赵某在长春市九台区东山村拥有房屋五处,该五处房屋位于一处院落内。2017 年 11 月29 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因征收补偿标准明显过低,安置不合理等原因,赵某一直未能与征收部门达成一致补偿安置协议。2020 年 7 月 30 日,在没有任何合法强拆手续的情况下,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组织多个部门对涉案房屋进行强拆。造成房屋内物品损坏,赵某女儿遭到殴打。

  【案件争议点】九台区政府未履行法定程序,直接对赵某与吴某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如果拆迁方方与被拆迁人在拆迁中因补偿事宜或是因房屋补偿问题迟迟没有签订补偿协议的话,那么拆迁方若想尽早实现征收目的,完成征收工作,是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或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对被拆迁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或是征地补偿安置决定的。直接进行强拆是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判决结果】确认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对赵某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律师建议】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协议没达成,政府准备强拆,那么被拆迁人可以做一些准备:

  1、 及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

  如果对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被拆迁人在启动法律程序之前,这是就需要做好收集证据的工作,比如保存好与征收方谈判时的录音,还有就是,一些拆迁文件比如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等。

  2、 对被拆迁房屋里外进行拍照、录像

  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协议没达成一致,被拆迁人可能面临强拆,被拆迁人就需要对房屋进行拍照、录像,照片要足够的清晰,以免房屋被政府强拆,后期维权没有证据证明房屋及室内物品原本的价值。

  3、 对补偿方案、评估报告不满意要申请听证跟复核、鉴定

  被拆迁人对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是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时,一定要马上向相关部门申请听证或是向当地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复核或是鉴定,否则相关部门会认为您认同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或是评估结果,放弃了申请听证的权利或是申请复核或是鉴定的权利

  4、 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在征地拆迁中,如果出现拆迁补偿纠纷,被拆迁人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这是很有必要的。一旦拆迁协议没达成一致,那么拆迁方通常会先对被拆迁人作出补偿决定或是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当收到该文件时,一定要引起重视。如果广大被拆迁人对拆迁方下达的征收补偿决定不服,那么一定要在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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