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司法强拆怎么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可见,在被拆迁人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后并在期限内不搬迁,如果60日内不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部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就是我们常说的司法强拆。
司法强拆是政府拆迁部门通过司法部门作出的强拆决定,其是为了帮助市县级人民政府来对合法建筑做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作出最终正确的决定。很多被拆迁人在司法强拆通知后,都会对以后的维权失去信心,但是即使司法强拆也是可以提出上诉的,被拆迁人仍然有机会能够制止司法强拆。
虽然房屋拆迁被司法强拆,可是拆迁方仍然需要按照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经济赔偿。司法强拆只是帮助被拆迁人和拆迁方来解决房屋拆迁纠纷,作出最终的拆除决定,并不能够替代房屋拆迁补偿。如果市县级人民政府递交的强拆申请不合理,也没有相关法律依据,那么司法部门有权驳回相关部门提交的司法强拆申请。拆迁司法强拆怎么赔偿的项目有:
1、房屋价值的损失。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相关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
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的费用。
以上是拆迁中被司法强拆该怎么赔偿的介绍,相关搜索拆迁就补偿协议没达成一致,政府可以强拆吗?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