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每年都三令五申强调严禁违法强拆,但是仍然有很多征收方把这些规定当做空气,不和被拆迁人协商、不通知被拆迁人、不给被拆迁合理补偿就直接强拆、逼迁、胁迫被拆迁人搬迁。征收方的这些行为完全没有考虑到老百姓的今后生活,不少居住在比较落后的地区或者家里条件比较差的被拆迁人在遭遇强拆后没有住所,有的甚至连租房生活的费用都负担不起。在明小编想告诉大家,遇到强拆、逼迁的时候大家一定不要坐以待毙,那么拆迁公司强拆怎么办?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以下几点。
1、违建被强拆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违章建筑不是征收方现场看一眼,一句话就能认定的。
就像在我国农村,很多被拆迁人家的无证房、一户多宅都会被征收方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认定成违章建筑,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这种房子很多情况下是由于祖上继承问题、过去法律制度问题、村委会管理问题等造成的,被拆迁人也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出现这样的后果一律让被拆迁人承担很显然是不合理的。
即便是真的属于违章建筑,征收方也应该出具违章建筑认定书,不能为了强拆而只给被拆迁人出具几份简单的且漏洞百出的书面材料或者限期拆除通知书。
2、合法建筑被强拆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申请国家赔偿,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如果您的房屋被征收公司违法强拆,那么您是可以依法维权,申请国家补偿金的。被拆迁人需要在房子拆迁过程中,侵犯到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两年内,向国家申请赔偿,超过两年时间,申请国家赔偿时,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拿不到赔偿金。
被拆迁人需要准备一份申请书,申请书中写明您的个人情况(包括您的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诉求、索赔理由、等,并且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被拆迁人在提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后,由人民法院判断征收方的行为是否为违法强拆,再受理您的赔偿请求,决定征收方是否需要赔偿您的损失。
3、学会收集证据
安置补偿协议、拆迁公告、、限期拆除决定等盖章文件都有可能成为被拆迁人今后维权的重要依据。然而不少被拆迁人和在明小编反映,强拆的时候征收方连这些文件都给不全,这可怎么办?
这个时候被拆迁人就要开启法律程序了,要求相关部门公开与拆迁相关的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各类法律文件。遇到征收方消极对待您的诉求的时候一定要立即联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不要因为征收方的不作为错过维权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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