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工厂搬迁,工厂可以与员工协商继续维持合同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付补偿金,工龄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无任何经济补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其次,工厂搬迁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是否执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不愿意跟随工厂搬迁,厂方应当尊重员工选择。工厂要搬迁,劳动合同没到期,员工不愿意跟厂,厂方说不跟就辞职,辞职扣十天工资是违法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由于劳动合同的相关因素改变导致的员工离职,公司是需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最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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