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自留地,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村集体组织成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自留地是一个历史概念,它是作为一种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村民可以通过经营自留地,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自留地的数量决定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由此可以看出,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的所有权均属于集体的财产,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自留地最初最大的优势就是不需要缴纳农业税,享受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但是自我国取消农业税后,其与通常的承包地的界限已经很难区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农村承包地,但是,国家并没有给农户发放专门的自留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关于自留地被征收,能够拿到多少补偿,成为了征地时比较有争议的点,下面是自留地补偿的情况:
1、自留地按照承包地补偿
征地补偿款主要分为三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直接给到被征地的农民;土地补偿费不低于80%的部分属于被征地农民,剩余部分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如何分配。
2、自留地与承包地区分补偿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安置补助费:如果得到了安置,就不会给经济补偿,或者没有获得安置,可以在自由选择是拿补偿还是买保险。
以上是土地征收是自留地的补偿情况,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