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都是土地使用权取得的一种方式,简单来讲,一个是有偿的,一个是无偿的。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它们共同的特点,都是土地的使用权,只不过是取得的方式不同,通过不同的方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对土地进行占有和使用,但是也有相不同的地方。
首先,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取得的方式是不一样的,一方面是行政划拨,划拨土地和出让土地的使用的范围是不同的,出让土地一般可以用于商业的经营,但是划拨土地严格来讲,必须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符合划拨土地目录上的这些情况,才可以进行划拨使用土地,如果是不符合的,是不能进行使用的。划拨土地主要是用于一些军事、行政机关、公共事业,还有非营利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等,如果是具有营利性质的一些公益事业也不行,比如营利性的收费的高速公路或者收费的能源管道。
其次。两种土地期限的问题,划拨土地使用的期限一般是没有期限的,除非土地利用总体发生了一个规划的变化,或者是城乡规划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的,如果没有这种情况,是可以是无期限的永久的来进行使用的。
但是出让土地使用期限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住宅用地是70年,商业用地是40年,其他的综合用地,商铺用地是50年,它是有期限的。
最后,两者是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同,出让土地可以随便的进行转让,简单来讲,能不能自由的进行流转,支付了对价,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土地是可以自由进行流转的,只要缴纳了相关的税费,出让土地是可以到土地部门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的,登记在一个受让人的名下。但是以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它的转让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需要原批准的人民政府来起来进行批准,符合法定条件才可以进行流转、转让。
以上是划拨土地与出让土地的区别,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