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之前,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无论选择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只要适合自家的具体情况就是最划算的一种方式。针对目前的房地产行情来看,大多数的房产价格呈上升趋势,而补偿款并不能购买同等面积的房屋,所以这种情况下选择产权置换比较合适。
因为安置房的特性,不能在拆迁后立马交付给被拆迁人,所以后期会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所以,选择产权置换的时候应当格外注意,特别是签订协议时,以下内容必须明确规定。
1、明确安置房的交付时间
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如果有安置房屋的,应当先提供安置房,但是,因为选择了产权置换大部分没有现房安置,所以只能拆迁后等待几年再能分配安置房,那么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就必须把具体的安置时间明确的写在协议中。并且要明确房屋基础信息:
(1)回迁房屋的面积、位置、楼层、朝向、公摊;
(2)房产证的具体办理时间、涉及的业务费用;
(3)临时过渡费、过渡期限以及违约后的责任承担问题;
(4)回迁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以及装修情况。
2、确定安置房的质量问题
被拆迁人如果选择产权置换,需要考虑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安置房是否按照约定时间交付,交付后环境差怎么办,户型不满意怎么办,出现质量不合格等情况,其中房屋的质量问题是最为重要的,因为被拆迁人以后的生活都将受到影响,虽然安置房屋在正式交付之前需要多部门协同进行验收,然而仍然会出现质量问题。被拆迁人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的,可以聘请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确实出现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赔偿。
3、确定安置房是否能办房产证
产权置换是一种法律规定合法的补偿方式,所以只要开发商是按照正常程序开发建筑的,被拆人回迁之后都可以拿到产权证的,也可能有的办理时间较久,拆迁方有义务协助拆迁户办理产权证件,需要拆迁方提供材料的应当主动提供。
以上是被拆迁人选择了产权置换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这方面信息,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