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概要】
西安市灞桥区某村的8位村民系秦汉大道改扩建项目征收对象。因补偿安置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房屋周边却开始紧锣密鼓的动工,这些村民便向项目所在地的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秦汉大道改扩建工程施工许可证。然而他们邮寄出去的申请材料虽被管委会签收,但此后便如同石沉大海,一个月过去,村民们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答复。
【办案经过】
对此,代理8村民征收补偿安置事宜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资深征收维权律师杨念平、黄艳决定就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提起行政复议,起草好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由委托人提交给了西安市人民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依法受理了前述行政复议申请,并于2017年6月22日向管委会作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要求其针对8村民的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不过,管委会对于市政府的前述通知亦没有给出积极回应,照旧“不作为”。
2017年7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在2017年7月3日前提交书面答复和相关材料,其未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故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没有对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构成不作为”,责令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依法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黄艳、李柳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