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沪(嘉)征地告〔2022〕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6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51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河道水闸管理所嘉定区封浜(苏州河-吾尚塘)河道综合整治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苏州河、南至河道蓝线、西至吴尚塘、北至河道蓝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江桥镇封浜村杨柳桥组3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1平方米
2、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侯湾组89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纪家组179.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9.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桥东组89.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嘉定区江桥镇红光村桥西组141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34.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82.4平方米
6、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梅园组29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9.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屯北组102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23.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屯南组85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58.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嘉定区江桥镇火线村杨西组23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7.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嘉定区江桥镇新华村姚北组.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03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17.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13.4平方米。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嘉预征地告〔2022〕第109号
江桥镇增建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2〕37号、沪水务〔2017〕1410号,国家拟征收你村柴东、柴中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
东至苏州河、南至绿化、西至博园路、北至绿化
二、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建设洼浜泵闸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嘉预征地告〔2022〕第108号
江桥镇增建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2〕44号、沪水务〔2017〕1410号,国家拟征收你村望前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
东至绿化、南至苏州河、西至绿化、北至爱特路
二、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水利管理所建设王浜节制闸
征收土地预公告
沪嘉预征地告〔2022〕第96号
江桥镇红光村拟征地范围内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
根据沪嘉规划资源选预〔2021〕76号、嘉发改审〔2022〕2号,国家拟征收你村南郁、吴家厅组范围内集体土地。
一、位置:
东至道路红线、南至西虬江、西至道路红线、北至肃北路
二、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新建凌志路(肃北路-西虬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