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拆迁安置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房票的出现,是对现有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补充,本质是货币化安置的另外一种形式。
征收部门按照货币安置、产权调换的政策,将计划安置的房屋补偿核算为货币,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在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主选择房源,并用房票抵扣房款。
房票式样统一制定,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视同放弃房屋产权调换。
政策背景
早在2015年,已有房票在拆迁安置工作中运作的身影。
2016年,在全国房地产去库存大潮下,越来越多的城市推出房票制度。直至2018年棚改货币化权限被强制收回,房票暂时退出了拆迁安置的舞台。
如今,各地疫情此起彼伏,房产市场持续低迷。降价促销、首付分期、特价房频出,也难以扭转下行僵局,流通周期攀升直接导致了库存压力的膨胀,房票制度再度被重启。
以政府公信力作为背书,房票发到棚改户手里,棚改房交给房企,最后房企再到政府处兑现,解决棚改拆迁安置问题的同时,完美的实现了消费闭环。
明面上看,是一场多赢的尝试!
政府不再疲于安置房的建设,也保障了资金流动在住房领域,带动所在区域和城市的住房消费市场。
房企的库存也得以消化,资金加速回笼,实现良性运转。
政策落实到拆迁户身上,却远不止拿票买房那么简单。
真金or白票,买房验正身!
作为已出台房票城市中,唯一一个国家中心城市,郑州此次房票的出台,关注度再上新高,给出的条件也是相当具有吸引力。
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不仅可以享受补偿权益金额8%奖励,且不计入家庭限购套数,同时还可以获得以现金方式奖励的3个月过渡费。
此外,持有“房票”的拆迁户,不仅可以跨区购房,还可以享受额外的税费减免政策。
拆迁户使用房票购房,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新购房屋所在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且交付前,保留原学区入学资格。
相较于传统拆迁产权置换的回迁安置,房票完美的规避了回迁安置烂尾的风险,对于拆迁位置相对一般的拆迁户,可直接进入主城区,置业、教育、一步到位少操心。
种种利好条件下,更多的问题也随之浮出水面。
01、整张使用,不可拆分
使用房票购房,票面金额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得拆分使用。若大房棚改,意味着几家人只能买在同一个小区,不能分居多处。
02、品质难以保证
对于持房票的购房者,政府合作的楼盘会不会区别对待,拿出品质较差的楼座应付,或暗箱操作、提升价格、套路销售。
03、有效期仅一年
房票持有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如果被拆迁人1年内没有买房使用,1年后房票将直接作废,重新按照货币补偿进行安置,但是相应的政策、奖励、优惠都没了。
04、最低消费90%
房票购房购房款应不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90%。达到该比例且购房后房票还有余额的,被征收人可用房票剩余面额向征收部门兑换货币。
也就意味着持有大额房票的人,要么不买房,要么就只能买大房子。
以300万的房票为例,房款总价必须在270万以上,若想直接购买低于270万房款的房子,只能等房票到期后申请货币安置,但是相应奖励政策全没了。
除此之外,更多担心的问题被拆迁户提了出来,房票不得转让、赠与、抵押、质押、套现,且只能买房不能用于其他消费,若在二手市场受到限制交易,所有的资产将被套牢。
虽然可以跨区选择楼盘,但对应选择的房源大大受限,与正常拿钱买房存在不少区别,若拆迁房本身位置很好,房票的奖励政策将黯然失色。
金额都在票面上,开发商后期会不会打主意进行车位、物业费等附加费用的捆绑。
深究下去,湖水深难见底,潮水退去,谁来为政策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