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 胜诉公告

本所冯振兴律师代理的金华市婺城区汪先生不服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一案胜诉

摘要:本所冯振兴律师代理的金华市婺城区汪先生不服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一案胜诉
本所冯振兴律师代理的金华市婺城区汪先生不服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一案胜诉

【本网讯】由本所冯振兴律师代理的金华市婺城区汪先生不服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一案,浙江省国土资源局作出编号浙集复12(2017)3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浙江省土地监察条例》《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期限内履行对申请人查处申请的处理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